天山網訊(記者劉雅嫻報道)12月1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下稱《招生辦法》)正式出臺,2011年新疆仍在全區范圍內對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統一考試,統考時間為2011年1月14日,其它藝術類專業由于暫不具備條件,不組織統考。
記者從自治區招辦了解到,按照《招生辦法》規定,招生分為報名、考試、填報志愿、錄取等環節,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除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類專業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由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在《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招生院校在2011年1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
另外,在藝術類專業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如有意愿報考藝術類院校的考生,可登錄新疆招生網() 或 202.201.201.6查詢,也可撥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普招科0991—;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