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新高考投檔錄取方式,錄取方式有什么變化?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平行志愿投檔是以普通高校專業組為基本投檔單位,按照“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一、2021年湖南新高考投檔方式
1、普通類對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考生,按“考生分數優先,服從志愿順序”的原則投檔錄取。省級教育考試院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根據考生成績、志愿順序和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從到低分向高校投檔,由高校負責錄取。原則上,投資比例為,高不超過105%。
2、對采用單志愿投檔的考生,按“考生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檔和錄取。省級教育考試院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根據考生成績和院校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從到低分投檔,由院校負責錄取。需面試或簽約的投檔比例為,不需面試的投檔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則上不超過120%。
3、對于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在相應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實行分階段的投檔辦法,步,對填在個次序位的非平行組中的院校進行投檔,按學校提供的擬投檔名單,經過有關程序后,按的比例進行錄取;第二步,對填在非平行組中的院校未被錄取的考生,按平行組志愿規則,將剩余志愿和只填平行組志愿的考生合并,按平行組志愿規則進行投檔錄取,原則上按,不超過105%。
二、2021年湖南新高考錄取方式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根據全國統一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物理、歷史科目組合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并分別劃線、分批次錄取。考生報名時須提供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
與改革前相比,主要變化為:
1、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由投檔學校改為投檔學校與專業學校組合。
2、專業調劑范圍有差異。原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可在該院校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2021年只能在該院校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
三、2021年湖南高考報名條件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報名條件如下:
(一)有湖南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湖南省報名參加高考,除須具備上述三項報名條件外,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還須符合“自高中一年級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其父母在當地居住(含就業狀況信息、房產或租賃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條件;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還須符合“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連續就讀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3、在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省機關填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試部門的報名點報名。
(五)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必須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也可報名參加全國統考,但二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六)湖南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