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馮琪)12月15日,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公布,共有包括上海理工大學等高校在內的25所試點院校參加春季考試招生,將于2023年1月6日-8日舉行全市統一文化考試。
根據《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2015年起,上海市本科院校需要通過面試等方式考核學生能力的部分特色專業招生計劃投放到春季考試招生中,設立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春季考試招生范圍由歷屆生擴大到高中應屆畢業生,依據統一考試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或技能測試)情況進行錄取。
2023年上海市繼續實施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方案,25所試點院校的招生專業須是各校特色專業或應用型本科試點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各校申報情況,由市教委統籌下達。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院校一覽表。圖/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方案顯示,2023年春季考試由統一文化考試和院校自主測試兩部分組成。2023年1月6日-8日舉行全市統一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考試成績總分450分。2023年1月下旬,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及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
考生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最低控制線,方可填報春季考試招生志愿。滿足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中旬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2023年2月16日,各試點院校公布本校自主測試資格線及測試安排,2023年2月25日-26日舉行院校自主測試。已完成專業志愿填報,且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院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即獲得相應試點院校自主測試資格。
根據方案,院校自主測試(一般為面試或技能測試)內容由各試點院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自行確定,測試科目原則上為1門。院校自主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學科特長基礎,注重綜合素質和能力。
2023年3月1日,各試點院校應根據招生章程,按照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和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并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通過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憑院校錄取通知書,于2023年8月下旬,前往相關區考試招生機構或高中階段學校等個人檔案所在地提取或轉遞紙質檔案,并按院校規定進行遞送。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求,各試點院校在春季考試招生工作中,必須合理制定招生計劃上海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方案公布,25所試點院校參加招生,精心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不斷完善考試招生工作制度,確保春季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日程簡表。圖/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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