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08年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2008]5號)
各高等學校:
為做好2008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茖哟纹瘘c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簡稱普通專升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專升本選拔對象及條件
2008年湖北省高校普通專升本選拔對象為: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茖W籍的應屆畢業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獨立設置的高職高專院校、軍事院校地方生以及成人高校舉辦的應屆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
普通專升本學生報名條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修完普通高職高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能如期畢業;身體健康。在此基礎上,專升本舉辦高??筛鶕究茖I培養目標和要求,制定具體的報考條件和標準。
二、普通專升本舉辦院校、招生計劃及形式
我省舉辦普通專升本教育的高校為部分省屬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簡稱舉辦高校),全省普通專升本計劃數為3520人,納入2008年全省普通本科招生計劃(舉辦高校名單及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1)。所有計劃面向全省應屆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招生。
三、普通專升本考試
2008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由舉辦高校負責,考試科目和錄取分數線由舉辦高校確定。
四、工作程序
1、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持申請表(表樣見附件2)和本人已修課程成績單(經本校教務處蓋章確認),到報考院校報名。舉辦高校在接受報名時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08年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應認真審核申請人的專科學籍,不得接受不具備??茖W籍學生的報名申請。報名時間為2008年5月19-23日,每名學生限填報一所本科院校的一個相關專業。具體報名要求見各專升本舉辦高校的招生簡章。
2、考試。普通專升本考試時間統一定在2008年6月28-29日,考試地點在各舉辦高校。
3、錄取。普通專升本錄取工作由舉辦高校負責。舉辦高校按事先公布的錄取標準、原則和程序,根據參加考試學生的考試成績,在專升本計劃內擇優錄取。未錄取的學生不予調劑。
4、公示。舉辦高校擬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名單及考試成績必須在本校網站或社會媒體上公示7天,無異議后方能上報備案。
5、備案。公示無異議的普通專升本學生名單需在規定時間內由舉辦高校報省教育廳復核備案。備案通過后的學生,由舉辦高校發普通專升本錄取通知書。
6、報到。普通專升本學生由舉辦高校錄取并經省教育廳備案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舉辦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專科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到。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檔案由原所在學校集中整理后,向舉辦高校移交。
五、收費項目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與舉辦高校當年同類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普通專升本報名考試費按省物價局等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舉辦高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除按規定收取考試費、學費、住宿費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費項目,額外收取其他費用。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專升本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六、學籍管理
普通專升本學生編入本科三年級插班或者單獨編班組織教學。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時,本科院校應負責審核其入學資格。入學后,由本科院校持專升本錄取名冊和省教育廳同意備案的批件到我廳高校學生處辦理本科學籍電子注冊手續。普通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專業學習后,不得轉學。專升本學生修完本科學業,成績合格者,頒發寫實性普通本科畢業文憑,畢業證書的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的實際時間填寫,學習形式為“二(三)年制本科”;達到學校學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七、就業政策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就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政策執行。
八、工作要求
普通專升本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高度關注。各高等學校要從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嚴格要求,精心組織,切實保證專升本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1、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高校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負責此項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強化監管和督查。
2、制定周密方案。各有關高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詳細的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方案,做到標準明確、條件公開、程序規范、過程明朗、手續完備。對于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制定周密的預案,切實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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