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西藍天航空職業學院2023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號)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號)精神,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選拔工作有序地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經學校研究決定,現將《廣西藍天航空職業學院2023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藍天航空職業學院
2023年4月6日
廣西藍天航空職業學院
2023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號)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對象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政策錄取的我區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學生)。
二、招生條件
(一)應屆畢業生選拔條件。
1.基本素質。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2.學習成績。在校學習期間已修完高職高專教學計劃(最后一個學期除外)規定的課程并且考試(查)成績合格,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對學生的英語和計算機能力提出相應的具體選拔要求。
3.優先選拔條件。在滿足基本素質和學習成績要求的情況下,入選世界技能大賽集訓隊隊員的學生,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廣西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華職業教育創新創業大賽和廣西中華職業教育創新創業大賽,獲自治區級一等獎(金牌)或國家級三等獎(銅牌)及以上獎項的學生關于印發《廣西藍天航空職業學院2023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參加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及我區選拔賽,獲區賽金獎及以上獎項項目團隊排名前5的學生,獲得自治區級“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稱號的學生,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在同等條件下,獲得上述相關比賽其他獎項或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榮譽稱號的學生優先選拔。
4.高職高專學習期間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選拔。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條件。
1.基本素質。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2.遵紀守法。高職高專學習期間沒有受到紀律處分或處分已解除,服役期間沒有受到部隊的相關處分,退役后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
3.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層次畢業(含2023年應屆畢業)。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能報考。
三、招生選拔方式
(一)應屆畢業生選拔方式及比例。
1.選拔方式。
(1)按照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學生在校期間(除最后一個學期外)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不得按學校綜合測評的成績)排名的先后順序,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進行選拔。
(2)成績排名的范圍為同年級同專業全部學生。
(3)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提交本人簽名確認的證明材料,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證明材料由教務科研處存檔備查。遞補的學生,必須符合普通專升本選拔條件,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4)未報名也未提交放棄升本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5)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學生必須與按比例推薦的學生一起按成績排名推薦。
2.選拔比例。
(1)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的比例:按照不超過20%要求選拔,比例的基數為所在院(系)同年級、同專業畢業班學生總人數。
(2)通過擴招就讀高職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含新型職業農民)、基層農技人員、企業員工且選擇半工半讀培養方式的2023屆畢業生,選拔指標不可用于其他學生。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方式。
1.區內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若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前60%,有直接選拔升本資格。其中區內應征入伍的,也可以報名參加綜合考查,但報名前須簽署放棄直接選拔升本資格承諾書。
2.區內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綜合考查的,考生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但須參加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統稱為綜合考查),并且要根據招生計劃和《高職高專專業接續本科專業對照表》要求填報專業志愿及對應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依據綜合考查結果、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區內應征入伍并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參加綜合考查的,須在本文規定的綜合考查申報時間內向報考院校申報綜合考查,由院校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免于參加綜合考查測試。這類考生還須在本文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填報所申報院校及專業志愿,招生院校對填報專業志愿符合專業接續要求的考生直接錄取。其中區內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選擇通過所在高校直接選拔升本,但須簽署放棄另外一種升本方式的承諾書。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招生院校、招生計劃
(一)招生院校。
右江民族醫學院、桂林醫學院、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河池學院、玉林師范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廣西民族大學、百色學院、梧州學院、廣西科技師范學院、廣西警察學院、廣西財經學院、南寧學院、北部灣大學、桂林航天工業學院、桂林旅游學院、賀州學院、廣西外國語學院、廣西城市職業大學、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大學、廣西職業師范學院等21所區屬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共計1000人。考生報名結束后,招生院校根據全區報名考生高職(專科)階段就讀專業情況,結合《高職高專專業接續本科專業對照表》,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于考生綜合考查申報前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
下同)公布。
五、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項目
具體內容
3月31日
制定實施細則
教務科研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廣西藍天航空職業學院2023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提出具體的選拔要求和選拔工作程序,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通過后向全體學生公布。
3月31日
收錄有關數據
教務科研處將我校2023屆應屆畢業生總數和分專業畢業生數以及按比例擬升入本科人數錄入專升本系統。
4月6日
召開專升本工作會議
教務科研處于負責組織各二級學院學習自治區教育廳及學校有關文件。各二級學院向學生宣傳“專升本”的有關政策,告知學生相關事項。
4月6日-10日
組織參加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登錄系統網上報名
4月6日10:00至10日24:00,考生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點擊“系統導航-工作系統-廣西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統”進行報名。
4月6日-11日
組織退役大學生士兵現場確認
4月6日10:00至11日16:00,應屆退役大學生士兵到教務處進行現場確認。
4月7日
確定合作高校并簽署合作協議
教務科研處負責聯系接收2023年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本科高校,簽訂對口招錄辦協議。將合作本科高校的錄取專業及收費標準向全體學生公布。
4月12日前
公示各專業學生排名及不占下達計劃指標
教務科研處向學生公示按前五個學期所有考試(查)科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及不占下達計劃指標名單,公示不少于3日。
4月13日
提交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名單一覽表
各二級學院將《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名單一覽表》(附件2)電子表及經部門領導簽字審核后紙質版報送教務科研處,由教務科研處導入專升本系統。
4月14日前
組織學生填寫推薦表
各二級學院組織有意愿且符合選拔條件的學生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1式1份、附件1),同時生登陸專升本系統進行報名工作。
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有本人簽名的放棄聲明(附件7),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遞補的學生必須符合選拔條件。
4月15日
提交專升本推薦材料
各二級學院將審核合格的材料(附件1、2、4、5)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教務科研處,并指導排名前60%的學生完成系統填報。
4月16日-17日
專升本推薦材料復核
教務科研處復核推薦材料,并提交學校審批。
4月17日前
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
各二級學院組織退役大學生士兵召開會議,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并提交材料至教務科研處。教務科研處將附件3錄入系統上報。
4月18日-25日
公示專升本推薦名單
經學校審核后,將《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選拔升入本科學習推薦表》在校園網和校內張榜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月18日-20日
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申報
4月18日10:00至20日10:00,報名成功的考生須登錄“廣西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統”向本人可接續本科專業的招生院校申報參加綜合考查。
4月27日
報送專升本推薦材料
教務科研處將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有關材料報送聯合辦學的本科高校,報送材料主要包括:學校公文1份,學校審核通過的《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1 份,其它材料通過專升本系統報送。
5月18日前
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
招生院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已向本校申報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查
5月21日
退役大學生士兵查詢綜合考查成績
5月21日,考生可登錄“廣西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統”查詢本人成績。
5月22日-24日
退役大學生士兵填報志愿
5月22日10:00至24日12:00,考生登錄“廣西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統”填報志愿。
5月25日—26日
退役大學生士兵志愿投檔
投檔時按順序志愿的投檔原則,對已填報志愿的考生檔案進行投放,招生院校根據《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5月29日
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結果查詢
5月29日考生可登錄“廣西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統”本人錄取結果查詢
7月上旬
收集學生的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
各二級學院根據錄取名單收集學生的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交至教務科研處。
9月底前
學生檔案郵寄
教務科研處根據各本科高校反饋的實際報到情況,收集各本科院校檔案郵寄地址,學生工作處于10月底前將檔案郵寄本科院校處。
六、工作要求
(一)“專升本”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選拔,防止弄虛作假。凡有違反規定選拔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二)各二級學院要安排專人負責“專升本”的工作,按照要求認真準備好各種表格、材料,確保填報材料的完整、準確無誤。
(三)各二級學院要按選拔條件進行嚴格審查,所有證書、證件必須有專人進行審核(要求在復印件右下角注明“原件已核”及審核人簽章,同時加蓋二級學院公章),對學生姓名、民族信息、政治面貌、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照片等重要信息必須認真核對,確保紙質版與專升本報名系統內的個人信息準確無誤(注意:專升本報名系統內上傳的照片必須與紙質版推薦表上的個人證件照一致,紙質推薦表的照片必須沖曬標準一寸照片后粘貼在表格內,不得直接打印圖片,電子版照片請各二級學院統一收集后以名字+身份證號命名打包發至教務科研處,照片要求見附件6)。推薦材料,在相關欄目上填寫輔導員鑒定意見和院(系)推薦意見并簽名、蓋章。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綜合考查招生工作是專升本工作的組成部分,各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工作,動員符合條件的考生積極參加報名,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工作。
(五)各二級學院要按時將材料報到教務科研處農老師處,聯系電話 -。凡因拖延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而影響材料上報和審批的,由學校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七、附則
(一)學生應先完成專科(高職)學業,取得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后方可升入本科階段學習。
(二)普通專升本學生入學后按本科高校學生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畢業后頒發本科高校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升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學制按升入的本科專業的學制填寫。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申請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三)嚴禁專升本的學生在專升本報名結束后至入學報到注冊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等信息,否則后果自負。
(四)嚴格信息管理。學校各相關部門在網站發布各類涉及學生個人信息內容時,應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簡潔、夠用原則,只發布必要的個人信息,不得發布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敏感信息。如必須發布,須對敏感信息進行脫敏處理,如采取技術措施部分遮擋等。各相關部門在報送涉及個人信息數據時,也要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保護學生個人隱私。
(五)嚴格把關報送數據。學校各相關部門應按要求填報信息,對因信息有誤造成學生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的有關個人,將予以通報。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技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
2.高等學校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名單一覽表
3.高等學校應屆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統計表
4.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匯總表
5.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推薦情況統計表
6.普通專升本招生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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