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

投資職業培訓機構(具體項目另行申報);企業形象策劃;職業教育標準開發;家政服務;從事廣告業務(法律法規、國務院規定需另行辦理廣告經營審批的,需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計算機網絡技術開發;網絡系統集成;環境藝術設計;教育軟件設計開發;教育咨詢;藝術設計;影視策劃;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承辦展覽展示活動策劃;互聯網教育(不含學歷教育、學科類培訓及職業技能培訓,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規定需辦理審批的,審批后方可經營);信息技術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