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年齡段
小班適齡幼兒:年滿3周歲(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適齡幼兒:年滿4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適齡幼兒:年滿5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批次及對象
(一)第一批次:征地協議(小區配套)生
公辦幼兒園建設征地時有簽訂征地協議且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村居原戶子女);規定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所對應小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招生批次參照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二)第二批次:政策優待生
1.軍人子女: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部隊工作的軍人子女;瑞籍現役軍人子女;駐瑞部隊現役軍人(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
2.人才子女:在瑞就業創業的《溫州市人才分類目錄(2022版)》認定的“類人才”子女;在瑞安市級及以上領軍工業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瑞安市重大招商引資企業和瑞安市級及以上高成長工業企業(以下簡稱為適用企業)任職的總經理或董事長直系子女。
3.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委派援藏援疆援川援青一年及以上人員、援鄂醫療隊員子女;受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子女。
4.榮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及以上各類立功者(含溫州市優秀人民警察)子女;獲得瑞安市級及以上勞模稱號者子女;獲得瑞安市級最美人物系列中“尊師重教獎”稱號者子女。
5.省綠葉獎、春蠶獎獲得者子女;獲得溫州市級及以上尊師重教先進個人子女;獲得瑞安市級及以上名師、名班主任、名校長、教壇新秀、教壇中堅及教壇宿將等子女。
6.符合國家、省市及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教育優待政策的其他優待對象子女。
(三)第三批次:規定區域內瑞安戶籍適齡幼兒
招收各自對應的教育學區所轄片區范圍內,擁有戶籍或其父母(本人)持有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幼兒(祖輩房產不算),且房屋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若持有的是原版房產證和土地證的,房產證記載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如房產證未記載規劃用途的,則土地證記載的土地用途必須為住宅用地。民間契約、購買協議及預告登記均不視作招生報名的房產依據。各教育學區所對應的鄉鎮(街道)及公辦幼兒園(含直屬)招生范圍詳見《瑞安市公辦幼兒園招生分片報名范圍》(附件1)。

三、招生流程和辦法
2022年公辦幼兒園招生主要按照“相對就近、公開公平”原則,實行“分批分類分片”錄取。具體流程和辦法如下。
(一)網絡報名:
2022年,統一通過“溫州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實行“線上系統報名+線下現場搖號”相結合。具體操作見《瑞安市公辦幼兒園網絡報名操作指南》(附件2)。

第一批次適齡幼兒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對應幼兒園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先現場報名審核,錄取后線上系統登記。
第二批次適齡幼兒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2022年瑞安市政策優待對象子女入園申請表》(附件3),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相關部門聯合查驗錄取后到幼兒園線上系統登記。

第三批次每位適齡幼兒只能選報對應區域范圍內符合報名條件的1所公辦幼兒園(分園按單獨1所公辦幼兒園),不得跨區域(即教育學區所轄片區)報名。
(二)資格審查:
第三批次適齡幼兒網絡報名截止后,由幼兒園組織進行資格審查。線上審核通過的,免去線下確認環節;線上審核有問題的,通知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書面佐證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視同放棄;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幼兒園及時公示審核結果。
(三)招生錄取:
1.分批錄取。
幼兒園按照招生計劃數優先招收第一批次適齡幼兒。若第一批次報名人數少于該幼兒園招生計劃數,應如數錄取;當第一批次報名人數超過幼兒園招生計劃數,根據“住、戶一致優先”的辦法予以錄取(小區配套園按此辦法)。幼兒園招收第一批次適齡幼兒后有剩余學額的,啟動第二批次(第二批次的招錄人數,按各幼兒園剩余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招收,具體見核準后的幼兒園招生實施細則)適齡幼兒。
第二批次錄取采用“志愿優先”原則,各公辦幼兒園先招錄第一志愿適齡幼兒,若第一志愿填報數少于該幼兒園剩余按比例的招生計劃數,應如數錄取;當第一志愿填報人數超過幼兒園剩余按比例的招生計劃數,實施電腦派位或參照電腦派位方式錄取。未能錄取的則進入填報第二志愿的公辦幼兒園錄取。以此類推。
幼兒園招收第二批次適齡幼兒后還有剩余學額的,則啟動第三批次適齡幼兒。
2.電腦派位。
第三批次招錄,當報名人數少于該幼兒園剩余招生計劃數時,應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時,實施電腦派位或參照電腦派位方式錄取,錄取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全市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公辦幼兒園,將集中統一電腦派位預錄取(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錄取確認。
被預錄取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幼兒園報到確認,否則視同放棄。對因第三批次報名人數少于剩余計劃數、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經市教育局同意后,可由幼兒園自主補招。
小班、中班、大班適齡幼兒招生基本流程及時間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幼兒園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深入細致開展調研摸底,集體研究部署,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并于6月29日前報市教育局、教育學區備案,核準后通過門戶網站或公眾號向社會公布,并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
(二)瑞安市機關幼兒園(總園)及錦湖分園招生計劃單列,具體見市機關幼兒園(總園)及錦湖分園招生實施細則。若瑞安市機關幼兒園(總園)及錦湖分園招收前三層次適齡幼兒后還有剩余學額的,則納入安陽教育學區片區范圍內公辦幼兒園第三批次招收。
(三)幼兒園小班招生計劃數,詳見《瑞安市2022年公辦幼兒園小班招生計劃數》(附件4),按規定年齡分班。

(四)2022年對近兩年新投用公辦幼兒園采取“應招盡招”,幼兒園中、大班招生計劃數,詳見《瑞安市2022年公辦幼兒園中、大班招生計劃數》(附件5)。具體招生辦法同小班招錄。

(五)各類政策優待對象的子女如需就讀公辦幼兒園,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時,須在各自對應教育學區范圍內的所有公辦幼兒園(含直屬),按意向順序填寫志愿(不得跨片區選擇)。
并于7月1日—7月4日提交《2022年瑞安市政策優待對象子女入園申請表》(含具體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項,申請表可在網址:中“招生招考”欄目里查詢下載或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發布”查詢下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與原件相符”及單位印章)到市教育局二樓接待室現場報名初審,逾期視同放棄。報名截止后,市教育局聯合市編辦、市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經信局及市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對申請的政策優待生相關條件進行查驗,查驗核實后予以錄取。
(六)對《溫州市人才分類目錄(2022版)》認定的“ABCD類人才”子女;在企業和教育、衛生系統工作的博士與企業正高子女以及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根據家長意愿,實現公辦幼兒園無障礙入園,即在公辦幼兒園第二批次招錄時提前優先錄取。
(七)各公辦幼兒園在第三批次招生網絡報名之前,須公布第一、二批次招錄名單,并納入本年度招生計劃數,同時發布電腦派位招錄剩余計劃數。
(八)實施電腦派位或參照電腦派位方式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同時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新聞媒體記者參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九)實施電腦派位或參照電腦派位方式錄取時,雙胞胎(多胞胎)適齡幼兒實行捆綁報名一次搖號,搖中全部錄取,否則不予錄取。未被幼兒園搖中(或錄取)的適齡幼兒,由家長或監護人選擇其他幼兒園就讀。
(十)對現已在公辦幼兒園和公益性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幼兒,不得申請2022年中、大班招生。
(十一)各幼兒園要按照《浙江省幼兒、學生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實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規范》中有關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驗工作。幼兒入園前,須按照衛健部門規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格檢查。
(十二)嚴肅工作紀律。各公辦幼兒園要嚴格按照制定的招生方案要求認真做好招生工作,不得超計劃數違規招生。嚴禁在招生過程中出現指標買賣和其他腐敗現象,做到有報必查,嚴肅追責。建立幼兒園招生督查制度,市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督查,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行為的,將給予嚴肅處理。適齡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報名資格并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產權等證件的,將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并依法追究責任。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幼兒園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十三)民辦幼兒園招生報名參照公辦幼兒園報名方式,統一通過“溫州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登記,每位適齡幼兒限報1所民辦幼兒園。報名時間為7月15日至7月25日,屆時報名系統自動關閉。民辦幼兒園小班招生計劃數另行發布。
(十四)未盡事宜由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瑞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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